日期:2011-12-02 21:04:43
明天就要见到阿勇了。
北京昨晚大雪,今天延误了好多航班,幸好明天是大晴天。
再过不到20个小时,我就能搂着他的腰,和他一起踩在北京的土地上了。
这次出差,没有带很厚的衣服,离开北京的时候,穿着一件薄薄的毛衣,还有一件不厚的呢子大衣。
这件大衣是上次出差在酒店里买的,咖啡色的底色,有浅白的碎线穿梭,显得有些亚麻的风格,韩版的衣服,下摆蓬蓬的,衣袖是经典的小灯笼,显得很可爱的样子,领子上有咖啡色的线条,很文静。我觉得它素雅而端庄,也并不沉闷,还有些女孩的娇俏,自己是很喜欢的。
可是上次穿着回到北京的时候,阿勇仍然嫌弃它太灰暗了。
阿勇说:“你就应该穿鲜艳点。”
阿勇对我的长相身材打扮从来没有挑剔过,唯一说过几次的话就是,你该穿得鲜艳点。
他说:“每次我看到你穿黑衣服,就想打你。”
仿佛在他的眼里,我还不过是20岁的小姑娘,应该鲜艳而跳跃的在这个世界上隆重的张扬。
记得阿勇有一次曾对我说:“20岁的时候,以为一个男人到了30岁该多么成熟稳重富有成熟男人的魅力呀,可是自己到了30岁,才发现自己还是不懂事。”
然后阿勇刮刮我的鼻子,说,我也以为一个女人到了30岁该多么有风韵和女人味,散发女人优雅的魅力啊!可是你看你,还是一个小小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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