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6 16:52:00
第三卷雪岭冰宫
引子:
话说大明建国之初,一日朱元璋将文武百官叫至身边,问道,
元为何会迅速土崩瓦解?我新朝当务之急是什么?
刘基进言曰:
宋元以来,宽纵日久,当使纪纲整肃,然后才能实施新政。”
朱元璋深感有理,亲自参与制定了大明法令条列,在经过多番修改后,于洪武三十年,正式颁布了《大明律》。大明律例共分三十卷,总计三百六十条。在刑法上,分为,笞、杖、徒、流、死五刑。《大明律》规定“谋反”、“谋大逆”者,不管主、从犯,一律凌迟,祖父、子、孙、兄弟及同丨居丨的人,只要年满16岁的都要处斩。
由于朱元璋出身贫苦,对贪官污吏极为憎恨,所以对官员贪污,处罚极为严厉。他规定,凡是犯有贪赃罪的官吏,一经查清,一律发配到北方荒漠中充军。官员若贪污赃银60两以上,将被处枭首示众、剥皮实草之刑。并命在各府州县衙门左侧设皮场庙,就是剥皮的刑场,贪官被押到这里,砍下头颅,挂到竿子上示众,再剥下人皮,塞上稻草,摆到衙门公堂旁边,用以警告继任的官员。
朱元璋对自己制定的法律,带头实行,执法极其严厉,不但亲手处死了违反大明律的多位开国功臣极其皇亲国戚。
而案发于洪武九年的空印案以及洪武十八年的郭恒案,更体现出朱元璋铁腕治国,横扫一切贪污腐败的决心和斗志。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finalbooks.work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