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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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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张献忠宿于营中,有一鼠窜入其被窝内,惹得他大怒,满帐篷举剑剁鼠,竟不得中。暴怒之下,他下令士兵转天每人必须上交一只老鼠,逮不着的就杀头抵数。结果,贼兵连夜毁屋穿壁,敲仓熏房,转天一大早,辕门处鼠尸堆积成山。张贼号令之严,可见一斑。

此时的张大贼头,想全弃四川,准备回老家陕西发展。他对义子孙可望等人讲:“朕得蜀两年,蜀民不附。如回陕得长安,雄视中原,自可图大事。”但他到达顺庆、西充等地后,又命兵士四处伐木造船,声言要攻南京。

此举,或许是声东击西,或许是凶狂发狠,或者是穷途绝路无目的瞎折腾,反正张献忠最后的几个月躁狂至极,只有杀人时他才稍感平静。

张献忠这个人,如此残忍好杀,惨绝人寰,为此,明清笔记以及一般的史料中,都把他描述成一个“天煞星”,似乎他就是个天生的魔王转世。其实,仔细推究,此人也不过是个狡黠的凡人而已。

在四川的最后日子里,深恐部下反叛,他常常趁人众之时,取出怀中一个黑皮小册子,看似阎王簿,喃喃自语“天教我杀,我敢不杀?”以这种小伎俩,来震赫属下。

但是,在与亲信的谈话中,确确实实暴露了张献忠这个人的狭隘胸怀和他杀人的真正动机:

一日,张献忠喝酒,沉默半天,对几个义子说:“皇帝真是难做,我手中现有金银数万两、绒货数万挑、驴马百千头,实在不行的话,我们可以往南京作绒货客人,做买卖赚钱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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