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开了一家工厂,因资金周转问题,不仅被银行告上法院、查封了企业财产,还没工人围堵厂门。我和同事一下午阅读材料、听取当事人介绍情况,解答当事人的疑问,晚上就住在当地宾馆。
第二天上午,又是和当事人沟通案情,提出解除问题的初步措施。当事人态度很热情,一直说要请我们作为法律顾问或代理律师,解决目前的困难。
回到南京,我们报了一个代理方案给当事人。但当事人就杳无音信了。再也没联系过我们。
同事打电话给好朋友,问怎么回事,没回音了。好朋友很气愤,也很无奈。
同事对我很不好意思,觉得让我白跑一趟,又耽误了两天功夫。我说:吃一堑,长一智吧。
律师属于服务型行业,很多人都觉得律师的服务没有多大价值,故大都不愿出钱。老百姓知道“关系”好使,如果说“托关系”需花钱,很多人都愿意掏钱,但正儿八经的律师服务,他们就犹豫了。
2010年7月,有个当事人通过其他案件的当事人找到我,想让我帮忙处理一个货物纠纷。
这个当事人收到一批假货,无法用到设备上,想请我帮她解决。她当天打电话给我,我让她到律所面谈。但她说见面谈说不清,一定要我到工厂谈。我还在忐忑,想要不要去呢,结果她已开车到律所楼下,我想了想,客户是上帝,就去上帝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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