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人的狗。
有些在院子里关着,有些干脆就用铁链子在家里拴着呢。但狗的耳朵灵敏啊,从它家门口过,蹭一下就站起来,竖着耳朵朝门外叫。
然后从巷子里过了一遍,狗叫声从东边响到西边,响亮的不得了。
四爷说这是生活变好的一个标志。
啥意思呢?就是说以前人连自己的肚皮都混不饱,哪里还有多余的能力去养狗。那时候从巷子里过,也有零星的狗叫声,那是极个别的。还有些流浪的野狗,跟狼似的满世界的溜达,自己找吃的去了。谁有能力喂它,它能不成为人的盘中餐都看它自己的造化了。
反正在一片狗叫声中,两人是没办法手牵着手散步了。
粗疏的人听见狗叫声叫了一会子就停下来了也不去理会,那细致的人睡下了都得出来查看,看看家里是不是进贼了。
林雨桐还听见有人烦躁的骂道:“神经病,谁大半夜的不睡觉的,乱跑啥呢?”
哪里大半夜了?
八点刚过而已。
浪漫都当成神经,这浪漫好像也浪漫不下去了。
手挽着手,低声笑着往家里慢慢的溜达着,结果刚走到市场边上,要朝自家巷子里拐过去的小路上,就见一人抱着个东西,跟做贼的似的,朝饲料厂那边而去。
看那背影,还有点熟悉,像是巷子口住着的刘成。
这家伙想干什么?
四爷拍了拍林雨桐:“我先送你回去……”
“没事!”林雨桐觉得真没必要那么金贵,当年怀着常胜的时候,大着肚子手术一场一场的做,不是一点关系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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