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起来了。林家把老房子拆了,前面起了二层的小楼,就是饭馆。卖炒菜卖米饭卖馒头卖各色的面食。反正是什么都带着。日子好过了,两人鼓捣出第二个孩子了,这时候计划生育嘛。不叫生二胎。林三娃要是那么听话,他就不是林三娃了。
媳妇怀上了,他愣是把媳妇弄到南边她娘家那边。如今时过境迁了,闺女回来了,日子还过的不错,要钱给钱,要东西给东西的,说是好些年不回来了,回来一趟也不容易,想多住些日子。那想住就住呗。钱给的足就行。
这一住下来,就直到把孩子给生下来。
生了个闺女,林三娃乐的跟啥似的,就说:“我闺女叫林小同。”
一个大志,一个小同。
小舅子算是半个文化人,觉得这名字不好,大外甥的名字叫了这么多年了也就不改了,至于外甥女的名字,他觉得小同不好,姑娘家嘛,用梧桐的桐多好。
那时候正好有个热播的电视剧,人家孩子叫什么雨的,干脆就叫林雨桐。
行吧!那就叫雨桐。
得了闺女了,林三娃回去大办宴席,给闺女做百日。
可人家计生办和派出所上门了:你这孩子属于超生。
计生办要罚款,派出所不给孩子上户口。
罚款好办啊,这上户口的事可不容易。林三娃是把派出所当成第二个家,有事没事的就过去坐坐。带上酒带上菜,从看门的门房到到后厨的大妈,反正他都能拉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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