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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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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写过去的事实有可能给我带来麻烦,但我还是要写,我今天就接着写。余平跟我说过,第一个摸他鸡鸡的女生是之秀。之秀是一个很会唱歌的女生,有人说会唱歌的人性发育早。据说之秀很小的时候就来了月经,月经一来,她的声音就特别的甜,自然也就成为很会唱歌的人。听过她唱歌的人都说她的声音像杨玉莹,我说更像李玲玉。我不知道人们怎么会把李玲玉忘了呢?我发现了一个秘密,我发觉名字中带玉字的人声音都很甜,可之秀的名字里没有玉字,声音怎么也会那么甜呢?我想唯一的答案就是她妈妈把玉字写错了,把玉字写成了之字。我一直认为之秀就是《红楼梦》中的袭人,在余平告诉我她是第一个摸他鸡鸡的人之前我就看出来了。能看出之秀和袭人之间的相似性,证明我具有当哲学家的基本素质。如果我再努一把力,看出更多人的相似性,说不定某一天我就会成为一个研究人的著名哲学家。我喜欢哲学家,我认为哲学家不是人,他们是神,他们是洞察一切的神。

日期:2011-07-05 09:51:14

日期:2011-07-05 10:34:44

之秀摸余平鸡鸡的事情其实很简单。那天,余平靠在栏杆上吃李子,我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的李子。他吃得很香,他让人觉得他吃得很香,之秀看见他吃得很香,也想吃,就走过去跟余平笑,余平知道她为什么笑。他说要吃自己摸吧。之秀就伸手去余平的裤子口袋里摸。她没有摸到李子,她摸到了余平的鸡鸡。她不知道摸到的是鸡鸡,她没有反应过来,她问:“这是什么?”余平阴阴地一笑,把嘴凑到她的耳边,轻轻说:“鸡鸡呀!”之秀羞红了脸,她知道什么是鸡鸡?她没摸过鸡鸡,她摸到了鸡鸡,她脸红了,她的心突突地跳,她说“讨厌”。我也觉得余平讨厌,因为他故意让之秀摸他的鸡鸡。余平生怕之秀去学校告发他,他每天提心吊胆,缩头缩脑,生怕学校领导突然来找他。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之秀却一直守口如瓶,没有告他。我不理解之秀为什么不去告发他?我不理解之秀为什么每次看见余平还笑?她羞羞地一笑,那模样儿真是美妙,我认为她的模样儿很美妙,我突然发现摸过男生鸡鸡的女生原来才是最美妙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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