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情很少有人会干。毕竟,这容易引起纠纷。而且,这种事情自然是越少的人知道越好。他们往往会选择野合。在固定的日子里, 去固定的地方,由婆婆或是家里亲近的女性长辈,带着小媳妇半夜三更的出去。外面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然后将小媳妇往那地方一推。早就有一些爱占便宜的男人或是光棍, 守在这里。按照规矩,谁也不能说话, 谁也不需要知道对方是谁,办完事了, 小媳妇出来,跟着长辈回家。连着去上好几晚上, 就等着看能不能怀上。要是怀不上, 还得继续。
有些地方骂人的话, 说是你就是你娘在野地里捡的。意思说的就是这个。
这样的事, 不管女人心里怎么排斥,但至少都是知情的。
可寺庙干的这缺德事,跟迷|奸有什么区别。
这事是叫林雨桐气愤,但还不至于叫她觉得无措。她真正觉得害怕的是,当一个上位者看到不对的,不应该发生的,甚至是犯罪的事,不是想着阻止它,不是想着怎么解决了这个毒瘤,而是想着去利用它,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对于林芳华,林雨桐不仅不喜欢,甚至是厌恶痛恨。她有一千种一万种办法,叫她死的悄无声息,还叫人查不出异样。
她从来不是一个善心的人。杀那该死的人什么时候手也不曾软过。
惩恶扬善,从来只觉得快意,却不会觉得污秽。
但甘氏……甘氏对寺里的事情知道的一清二楚,而且应该早就知道。但她隐忍不发,看着他们继续害人而不加以阻止,甚至去利用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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