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到了他那个境界,如果不在“领导”后面加个“人”字,一般不会有人看出他是人。
实际情况是这样的:
林冲的案子当天就被移交给开封府,同时被移交的还有陆谦等人的证词,以及200多公斤的证物——据说是林冲随身携带的凶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外加两个火药包,堆在地上有一米多高。
“林冲纵妻行凶,又企图刺杀殿帅。铁证如山,望府尹大人尽快明正典刑。”老都管给府尹带了个话。
据水浒传记载,开封府尹姓滕,但这个人我在史书上没查到。
按照宋史记载,当时的府尹应该是许几。*
这个人能力不错,是个有作为的官员,我也不好意思糟改他,就捏造一个文学形象吧,免得他的后人告我。
开封府尹姓洪,大名一个中字。
上次中书省春节茶话会时打麻将,洪府尹单枪匹马,搓得兵部溃不成军,赢了几万贯。
然而高俅中途借口上厕所溜了,欠的一万多贯赌债至今没兑现。
洪中对此一直耿耿于怀。
那天他看了看卷宗,冷笑一声,不置可否;转过夜来连审都没审,直接判了个刺配。
林冲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两个公差押着,往遥远的沧州走去。
(*许几,字先之,信州贵溪人(今江西贵溪)。初调高安、乐平主簿,知南陵县,还民之托僧尼为奸者数百人。提举京西常平,为开封府推官,大观三年秋(1109),以户部侍郎权摄开封尹。几有吏干,善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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