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安排跟当时的兵役制有关系。比如一家人有三个儿子,是不能够全都当兵打仗的,“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出处略)啥意思?说的是实行的是两级兵役制,一级叫做“正卒”(出处略),另一级叫“羡卒”。用现代的话来说,一个儿子服现役,另外的儿子服预备役(当代社会也是两级兵役制,凡是复员转业军人,在X岁之下的都是预备役军人)。这个兵役制一直保留到了后世的封建王朝灭亡。但凡国家正常时都是这样执行。国家不正常就乱了,比如战国中后期;再比如唐代的安禄山之乱的时候,杜甫在《石壕吏》中记载的“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杜甫投宿的那家人三个儿子参军、已经有两个儿子战死了(一男附书至,二男新战死),还要来拉丁(室中更无人,唯有乳下孙),表明社会十分的黑暗了。
回到齐国的军事组织上来看,军事组织是四级:第一级,基础级,称“伍”(精干班),5人,轨长(班长);第二级,“小戎”(加强排),50人,有司(排长);第三级,“卒”(加强连),200人,连长(精干连);第四级,“旅”2000人,良人(旅长)。要有5个乡的军队,即5个旅汇集在一起,就可以称“军”,10000人,帅(军长)。这可算第五级。
史料没有魏国的详细记录,但是,魏国在中原地带,估计魏国执行的是周朝的六级组织建制,内容跟齐国有区别。这样编制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兵役制的基本特征是:“兵农合一”。啥意思?简单通俗的说,打仗的时候大家都是战士,不打仗的时候大家都是农户,种地的。兵即是农,农即是兵。用宋代文人的话说叫做:“寓兵于农,寓将于卿”(引文略)。当兵的是农户,当官的是朝中大臣。但凡朝中的政事官,在战时就兼任军官,文武不分职,文臣即是武将,武将没有专职的。仗一打完了,大家就散伙——当官的回朝廷,当兵和小官回去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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