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看目前我们国家税收征收的特点是什么呢?我用两个字来形容就是“劫贫”。我们可以通过各类税收占税收总数的比例就可以知道了。因为我不是什么学者,自然手头能弄到的资料不多,网上搜了一下,虽然不是很准确,但大致比例应该是正确的:流转税这类税种大致占我们国家税收收入的70%以上,也就是说我们平常的衣食住行,为这个国家提供了70%的税收收入来源,我们的吃喝拉撒无时无刻都在缴税;另外就是所得税了,大约占我们税收收入的20%,其中个人所得税约是7%;而财产税我没找到具体数据,其实有没有数据并不重要,无非是房地产交易中缴纳的税收可以算是个大头,还有就是车船税,至于财产税中的物业税(由于我们的法律是:土地以及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所有权归国家,所以中国人严格上来说不拥有财产,我们所谓的财产从法律角度严格的来说,只不过是代国家保管这些财物罢了,所以征收财产税存在着法律上的瓶颈,也就是说从法理上解释不通,我代管国家的财产,国家应该给我保管费,怎么能让我再缴税呢?所以我们国家的物业税不能叫物业税,现在好像叫做房产税,又和房产的交易税混在一起,乱七八糟,我也一直没理清算是个什么东西),听说重庆已经收了几十万。
我们来对比下发达国家,它们针对普通民众征收的流转税占税收的比重:美国是16%、日本占18.6%、欧盟占30%;而所得税却是发达国家的大头,一般都在一半以上;财产税的比重据OECD组织资料显示,发达国家财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入的比例分别是:美国占80%、加拿大占84.5%、英国占93%、澳大利亚则高达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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