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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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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明官场,除开国那朝,之后的武将地位都天然低文官一头。武人出身的人,最高只能当到总兵,再上一级的总督、巡抚等职,都必须是由文官担任。李如松这时候的头衔,是“提督蓟辽保定山东等处防海御倭总兵官”,而宋应昌则是以兵部右侍郎的身份“经略蓟辽山东保定等处防海御倭军务”,等同于总督之职。两者地位高低,一目了然。

按照规矩,李如松谒见宋应昌时,应该先穿戴好盔甲,在门庭处叩个头,然后出门换身衣服再说话。说实话,这确实有点糟践人,可文官带兵是祖宗定的规矩,所以历代总兵——包括李成梁在内——甭管功勋多大,都不敢坏了这个规矩。

可到了李如松这,规矩就要改了一改了。李成松此时气焰正是最嚣时,我是平定了宁夏叛乱的大功臣,你来兵部才当了几天侍郎,让我给你叩头?没门!

李如松也是有理由的。我是总兵官不假,可官衔头两个字可是提督啊。“提督”和“经略”级别相同,我俩就是同事关系,谁也不用给谁叩。李如松这话也不假,大明从前是不给武官加提督衔的,他是破天荒头一个得享这种殊荣的。

总之这是一笔糊涂账,全看哪边比较硬气。

可说到比硬气,宋应昌这位嘉靖四十四年的二甲进士,又怎么比得过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李如松呢?

李如松抵达辽阳以后,穿了一身便装,大大咧咧地直接上门去拜见宋应昌,说话的时候,把屁股在椅子上稍微挪开一点,算是边将见督抚的礼数,给后者留了点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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