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4-16 23:36:19
他搬出小房间的当天又进来了一个小个子涌城人。名字叫富洋乃,三十出头的年龄,是楼上夜班护监。别看他身高一米六不到,只有七八十斤的分量。却已经是第四次官司了。此人说话颠三倒四没有一句正经的,他的语言表述方式总喜欢转弯抹角,比方你起床前问他:“今天下不下雨?”按理很简单只需“下” 和“不下” 一二个字就解决。可是他回答:“我刚洗完衣服。”这个意思是要晒衣服必定是有太阳,有太阳就是晴天。玩笑时这样说说还过得去,他却每时每刻都用这种方式和你交流。刚开始确实有点累,习惯了反觉得有意思。
在一个小房间内难免经常会聊天,他灰楷的表情不着边际的语意,不是令人费解就是捧腹大笑。他虽然没有什么文化却是个冷幽默、说黑段子的高手。
听他自我介绍了好几次才大致清楚他第四次吃官司的原因。不要看他人长得瘦小,说话也慢吞吞的,其实是个脾气刚烈的汉子。第三次刑满回家去澡堂洗澡,洗完后在休息厅里点了一杯茶,邻坐的浴客比他晚到,也叫了茶,跑堂送茶来时为了争这杯茶谁先喝吵了几句。本来就瘦小的他脱光衣服后更显得骨瘦如柴,在对方的眼里你只是个干瘪的小老头。抢走茶后还奚落他:“你这瘪三,二条大腿中间这点小东西也是冤枉装上去的,不要说占一杯茶就是占了你老母,你也只好朝我看看。”这番话引得满堂大笑。富洋乃被他戏谑侮辱得两眼直冒火星,牙齿也咬得咯咯响,同时也恨自己先天不足,如果也是一米七八十的汉子肯定当场就同他拼个你死我活。眼前上去和他拼,亮见亮是送死。无奈之下他忍气吞声地穿好衣服,跑到家里拿了刀等在澡堂门口,大约等了半个多小时,这家伙刚出大门他就一刀捅了过去,他个子小,手中的刀却不小,心里积压的恕气一下子暴发出来手脚格外敏捷,这一刀正好捅在对方的小肚子上,第二刀又桶在他腰部。第一刀捅穿了肠子,第二刀几近伤到腰子。构成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罪名。根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加上累犯合并判了七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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