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看我流泪了,没等我说话,继续说道:“今天是年三十,我不说,咱们都扫兴,妈还有几年呢,妈能留给你的不可能是钱了。你爸崇尚狼文化,崇尚弱肉强食,我没反驳过他,因为这适合社会。但是你是狼,你又怎么知道鹿不幸福呢?咱们看狼的强大只是站在咱们的角度去看,只是咱们认为生命最可贵,最残酷。”
看我已经低下了头近似失望委屈的表情,母亲告诉我:“大家都认为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他针对人是贬义的,是嘲笑穷人的。其实孩子你想,它不是贬义的,它是褒义的。如果你对杀人犯,强奸犯都投去同情的眼光,你是什么人呢,人对于有人格价值的穷人都是同情的,理解的,帮助的。如果不是这样,穷人被逼无奈就不会想到乞讨了。大家嘲笑,鄙视的是没有人格价值的人,所以富不光有钱,还要有人格。他们鄙视我们这样的家庭,鄙视我,鄙视我的孩子不是我嫁个富翁就能解决根本的问题。从另外的角度去想,他们鄙视嘲笑排斥我们,是因为他们正统,正派,有原则,这是优点。孩子,你应该尊重那些非常排斥你的人,因为他们是真正的好人。”
我的18岁年三十,学会了我非常重要的人生哲理。
日期:2011-02-19 15:16:39
年后我开始四处找工作,母亲因为做的一手好菜而在离家很远的地方找了一个给人当保姆的工作。因为家远就没人认识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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