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欧洲央行职能
在简单扩大EFSF规模无法发解决根本问题、发行欧元区统一债券的举措受阻的情况下,如何稳定市场情绪、为市场注入流动性成当务之急。格罗斯认为,调整欧洲金融稳定机制和欧洲央行当前的职能分工十分必要。
当前,欧洲央行既要承担最终贷款人的角色,又要履行市场规则制定和监督的义务。CEPS政策研究中心的另一位研究员保罗•德•格劳威认为,应当由EFSF来分担部分责任。
第一,由EFSF来执行诸如购买债券等具体的市场干预措施,欧洲央行只需关注整个欧元区价格以及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第二,EFSF在干预市场的同时,也要承担起制定干预规则并监督政府发债的责任。当前欧洲央行承担了这一责任。格罗斯指出,由于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没有欧洲纳税人的代表,欧洲央行的规制往往过度关注金融市场的稳定,忽略了各国纳税人的利益。由EFSF来承担这一职责,将更为恰当。
在EFSF承担更多具体的执行责任时,欧洲央行应该更多的扮演最终借款人的角色,为市场注入信心。
作为单一货币联盟,欧盟各国没有独立的货币政策,导致信贷市场出现信心危机时,各成员国难以向债券市场保证充足的资金流动性,在这种情况下,债务市场的恐慌情绪极易蔓延。
由于掌握货币政策,欧洲央行应当承担最终贷款人的角色,为市场注入信心。但截至目前,欧洲央行态度并不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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