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3-04 22:10:26
吃饭的客人看见这种情况都走光了。听见那餐具哗哗地烂,我怒火冲冠,冲进厨房拿了一把菜刀,一支手卡着那烂货的脖子,另一支手拿刀架在她脖子上,大喝道:“你再敢撒野打我饭店的东西,我一刀就把你的头剁下来,你信不信?”跟着推力用刀压着她的脖子。那烂货和无赖没料到我会突然来硬的,被吓傻了,老老实实站着不敢动了。
我指着那无赖说:“你做你的生意,我做我的生意,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何况我比你做得早,你生意不好关我什么鸟事?你不要以为个个农场人都是这么好欺负的,现在你要怎样就怎样,最多我这条命不要了,饭店不做了,陪你玩到底。”我大骂了一通,那无赖又威胁了我几句,扶着那烂货走了。
那无赖一走,我就知道以后肯定会有大事发生。那无赖的弟弟在县城混出一点小名堂,我估计明后天他会拖兵带马下来搞事。如果我不反抗,我被打不说,整个饭店也会被砸个稀巴烂,以后生意肯定没法做;如果我反抗,他人多势众,我可能要吃大亏。但不反抗行吗?看来这场架我想躲也躲不过去了。
我思量着怎样对抗他们,我一个人单枪匹马,那无赖的弟弟从县城下来,少说也会带四五个同伙下来,这样他那边最少有五个人。我虽不惧他们五六个人,但令我头疼的是发球权不在我这里,因为之前的冲突还不至于到见人就开打的程度,如果让他们走近我身边,把我围了起来突然动手,那我就完了。因为他们与我的距离太近,这个抓手,那个抱腿,我没有反抗的空间,任凭我是神仙也无施展的机会。我需要的是胆对胆、枪对枪,对方近身就开打的环境,那样他人再多,只要我能迅速撂倒他最前面的一两个,别的人应该会跑掉,毕竟他们几个人不是同一条心的。退一步讲,他们齐心起来不跑,我只要干掉他们两、三个,自己是死、是废也无所谓了。狭路相缝,勇者胜,我具备跟他们玩命的胆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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