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可朝于雷无奈的笑笑,于雷冲着马骏的背影做了个魔鬼的手势:"去死吧你。"没辙,陈可还是跟着大部队一起走了。不过对他来说这并没有太大区别,反正于雷无时不刻地跟在自己身边,就象是国王身边的武士,威风凛凛地拒绝一切不相干人士的靠近。
马骏前后思量,还是认为不应该把喝酒作为庆功的主题,于是他决定所有人到钱柜去唱歌。那天的运气也好,当他们到了首体对面的钱柜时居然正好有一个大包厢空着,一群人便浩浩荡荡地挤了进去。
陈可很少听流行乐,至少是不会主动地去听。但因为中文流行乐绝大多数都是简单的二段体或者三段体,他只要听过一遍,没有唱不下来的。
YourSong屏幕上显示着。
"啊……我知道这首歌,我以前给人伴奏过,很好听。""真的?是我点的。"于雷暗暗吃惊,因为只要是听EltonJohn的人都知道这首歌的意义,"一起唱好吗?"陈可拿起麦克风。
It’salittlebitfunny
thisfeelinginside
I’mnotoneofthose
whocaneasilyhide
Idon’thavemuchmoney
butboy
ifIdid
I’dbuyabighouse
wherewebothcouldlive
……
Ihopeyoudon’t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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