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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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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5-26 13:11:52

寄奴曾住 三

那么,就让我们更换标准之后,重新审视刘裕的为人,和他做过的事。

“惟阴移晋祚,迭弑二主,为南朝篡逆的首倡,实是名教罪人。”清末民初的蔡东藩先生,在其所著的《南北朝演义》中,列举了刘裕的不少优点后,又用这句话,给刘裕一生做了一个否定的总结,而这一论点也差不多代表了古人对刘裕一般评价。

不过,对于前人掺杂了太多“家天下”观念的观点,我们没有必要一概盲从。以在下看,刘裕篡位这件事,其实无可厚非。皇天无亲,有能者居之(古人喜欢说的,是“有德者居之”,但参照古今中外的史实,不能不说,这是一句自欺欺人的谎言)。刘裕的能力超过司马家的任何一代皇帝,干得明显比他们称职,比他们更能治理国家,比他们更能关爱百姓,比他们更能抵御外侮,一言以蔽之:刘裕登上皇位,对治下的大多数民众是一种福祉。

更何况早在刘裕崛起以前,司马皇家就已成政坛装饰材料,晋朝早已在实质上结束,它的实际灭亡并不是由刘裕造成的。刘裕的篡位,只是揭去了罩在这个事实之上的,那层薄薄的细纱而已。

让名实一致,也让百姓得利,这能算多大的罪?

刘裕真正最不可原谅的罪行,是他得寸进尺,在篡夺之余,又杀害了司马德宗与司马德文这对不幸的兄弟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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