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经常旷课,清早去泡网吧,还经常找不到位子。“无聊运动人人练,大学生是总教练”。结果中文系只要贴出旷课者名单,都有我的大号,“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倒多出了一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从容;傍晚跑去租毛片,结果那个胸不大的老板娘翻箱倒柜的拿出两麻袋的存货,愣是从中间找不到没看过的了。急得老板娘想自己亲自脱衣服,被我满脸严肃地一把制止:别,熟女不带胸这么小的,脱了衣服都看不见咪咪。
晃晃悠悠,晃晃悠悠,又是天凉一个秋。我就大四了,我怎么就大四了呢?我不是刚军训完吗?没道理啊?我脱了袜子,深情地数着自己的脚趾:大一时在一食堂吃过一次清蒸鱼味道很不错;大二时三食堂扩建,那个打饭的阿姨徐娘半老;大三时四食堂来了个新师傅,做的粉蒸芋头,吃起来酥软如少女之胸;大四时又吃了、、、、、、一个女人,不知现在何处;没错,我掰痛了自己的脚趾,真他妈的大四了。
偶尔听着王杰的歌:看过冷漠的眼神、爱过一生无缘的人,才知世间人情永远不必问。心刹那紧缩一下,仿佛碰到一根冰冷的针,接着迅速满脸堆笑的打牌。宿舍的弟兄纷纷觉得我成熟了很多,一致认为我又失恋了。几个兄弟知道我见网友,居然破处了,居然回来这么迷茫,都嫉妒中做出了自己的判断:一、我是个神经病;二、我是个占了大便宜还卖乖的神经病。我说我动了感情,他们都不相信。慢慢的我也有点怀疑了。觉得那个刹那迷离,或许只是人生的一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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