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喜欢一个人,不应该计较太多。
分手以后,我也想,好歹自己也算是爱过一回了。
下段感情就不会这么傻了。
我不知道自己哪里输给了小三。
我可以说是贱男贱,贱女不要证就肯和贱男去北京同丨居丨。
但是我知道自己也是有问题的。
日期:2010-12-14 15:53:02
再说一遍,我没有纠结。
我只是想把事情说出来,回忆一下自己那段包子的历史,不管多天真多幼稚,也代表我当时的想法。
以后再也不要重蹈覆辙(希望也不要有看此贴警示的必要)。
然后把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省得憋出毛病来。
现在贱人如果跪在我面前求我回头,求我结婚,我肯定一个耳光扇上去,然后踹他一脚,让他滚。
日期:2010-12-14 16:19:48
我说我以前相信贱男,是因为贱男经常跟我说
过几年我父母年纪大了,我怎么可能在外地,我肯定要回来尽孝的。我在外地工作你放心好来,我不可能找外地的女人的呀。他们的生活习惯跟我们很多地方都不同,很难适应的,而且我答应过我爸妈不会找外地女生的。
我想,孝顺的男人很少会犯大错的,我想他也的确不会找外地的女生。结果那?
(我不是地域贴不是不是)
日期:2010-12-14 16:39:30
当然你可以反驳我说,最后不一定要跟贱男结婚,可以把孩子打掉让他们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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