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早上10点,奥巴马给你打电话说:“I will be there at 11:00”,到了12点,他还没出现,你对迈克尔乔丹说:“He said he would be here at 11:00”,这时,你不仅要用said,因为那话是过去说的,同时必须把will 说成would 了,因为已经过了11点了,那愿望和可能性都属于过去的事了。但是如果你是在10点半给乔丹说这句话,就仍可以说“he said he will be here at 11:00”,因为承诺的时间还没有到,“will”在事实上仍是正确的。——天知道你们三个是什么关系。
所以,决定使用什么时态,与其说是语法意义上的,还不如说是科学意义上的。你得要加上一点对事实和逻辑的判断。其实语言的目的本身就是准确地传播事实,语法只是用来促使这一结果发生,而不是使语言变难。
再比如,你女朋友去华盛顿旅游,给你写了一封兴奋的信,说:“你猜我碰见谁了?I was wandering on the street, I saw Michael Jordan by a nice car , he had hitsomeone with it .Washington is really an amazing city!”在你女朋友写信的时候,“闲逛”wandering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所以要用was wandering,而乔丹开车撞人这事又是在你女朋友出现在那地方之前了,所以得用had hit ,“华盛顿是一个令人惊奇的城市”,这事实至今依然如此,所以信虽然是过去写的,仍可以用“is ”。——从你女朋友的视角“原点”看,三种时态都合逻辑,事实正确。尤其是最后一句“Washington is really an amazing city”,你至今都深有同感,因为乔丹开着奥巴马的车压的就是你啊。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finalbooks.work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