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0-7 21:24:30
想起那年那起案件,至今心有感触,临时起意写一下。简简单单,粗粗略略,大家看明白就成。
那年五一,清晨五点左右,一个捡垃圾的中年男性在我市某条街道的垃圾箱里翻出一个黑色塑胶袋。打开之后,是一块块的熟肉,尚有余温,似乎才出锅不久。因为自己家里养活了一条狼狗,塔就准备拿家去喂狗。
中年男子回到家中,将熟碎肉稀里哗啦往狗食盆里一到,进屋看电视,过了一会出来方便,看见狗嘴里叼着半截类似人类手掌的肉块,当时就吓懵了,立刻报案。
那天正好我是带着老刘值班,听指挥中心说碎尸还是煮熟的,赶紧逐层向上汇报。由于案情重大,司马局长、肖天明都来了,大家一起去的现场。
在垃圾箱中翻找之后,又提取到同款的一个黑色塑胶袋,里面依旧是煮熟的肉块。连通捡垃圾那个人拾到的,我们派人将两包肉块送回局里做技术检验
因为我是搞勘验的,就在垃圾箱附近继续搜寻,又在垃圾箱里发现了同款式的另一个黑色塑胶袋,里面则是普通的生活垃圾。
这条街位于市郊,附近没有民宅,都是小吃店,一般都是厨余垃圾,而且不会装入塑料袋。我认为那个同款黑色塑胶袋,有可能是凶手顺便一起抛过来的。
这就说以下几个问题:
1、分尸地点肯定是凶手或者死者家中(因为煮熟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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