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古代华夏尤其是明清,以礼法治国,什么样的官员有什么样的规格,有明文规定,祭天、阅兵是天子的专利,父母官离任时老百姓送万民伞,绝对不能用颂圣的语言。如果犯了规矩,那是大罪,所以所有的人都能遵循。
而今我们所处的国家政治上的定义是“人民当家作主”官员不论级别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但实质上各级官员都掌握着远超前辈的权力。如此以公仆之名掩饰父母官之实,必然会带来名实的混乱。县委书记阅兵,本来是一种帝制时代地方官显示威风的心理作祟,但可以解释为检查一下本县执法队伍的精神风貌,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欢送英明领导。本来就是“万民伞”的变种,照样可以解释为官民之间的鱼水深情。
通俗地说,古代的知府、知县所穿的官服,所乘的轿子,都有正式法规进行规定,谁也不敢越雷池一步。但这一切对宣称代表先进的执政党来说,在表面上、口头上必须作为“封建落后”的制度和文化加以批判和槟弃,而在实质上、操作层面上,这类规矩又改头换面顽强地生存下来,比如官员的安保规格、用车标准、某级别以上的官员才能配备秘书等规定。对种种“倍越逾制。的行为不能堂而皇之、援引法规进行惩处,因此地方官员各方面“超规格”屡见不鲜,而乡镇政府也敢照着天安门城楼盖办公楼,县、市也能盖一个带华表和仿照金水桥的大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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