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8 07:27:38
我相信搞业务的人一定知道什么叫反佣什么叫对缝!就是客户方让业务员去找其自己的对接单位,然后从中抽成!我前面说在发票上多开两千就是这么一回事!这是某种行业潜规则!但一般只有业务员和承接方知道,钱也是由客户支付,跟业务员本身单位无关!置换是特例,是由业务员单位全部负责,直到置换金额用完!
2010-09-18 07:35:37
楼主是那种两极端主义!对我好的人,我可以对他好到穿一条裤衩…我要是讨厌谁,他还要惹我…哼哼,所以我让我这好“大哥”去找了一家印刷场,印刷经理刘姐跟我很熟,我把找人对缝情况简单跟她说明,就让那狗日的去印封面!可笑的是那男人真天真以为我会为了那几百块钱破坏自己的行业名声,但是我可以为了让他永世不得翻身,我可以连我自己工作都赔进去!反正论年轻,他就已经注定输的一踏糊涂
2010-09-18 08:35:51
事情进展的很顺利,当他拿着信封包着600块钱给我时,我原封不动的把钱交给了他们经理,他们经理气的又拍桌子,又砸烟灰缸!说他这是有辱公司生誉,其实他是气那狗日的把公司的钱变相放入自己腰包!经理叫来那男人,当我面和他对质!那男人气的暴跳如雷,说是我授意他这么干的,并且印刷场也是我找来的!我矢口否认,并打电话给刘姐,让刘姐作证,我并没参与这件事!因为我早在一开始就和刘姐说,我只是牵线,他日有事,我决不会承认,刘姐老奸巨猾,哪会不知我这是再堵她嘴!一天我没离开我单位,一天我就有权利把印刷事情交给她们印刷场!更何况最重要的,她们董事长是我们单位关系极不错的学员!她得罪不起!更何况,这又不涉及她贪污,也不涉及我受贿!只是可能会让个无关她前途的小公司业务员丢了工作!刘姐的证词让那狗日的咆哮显得更像是在狡辩!我与他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我根本不必去害他!由于这对缝只是行业里一种不光明的挣钱手段,并且一定意义上是客户方通常都默许的,因为有些客户为了不自己麻烦,通常都会把宣传品制作为成品的过程交给广告设计师或业务员直接处理,而本因给印刷场业务员的提成便直接给到广告公司业务员手上!这么说起来,是正当的获利手段,在法律上并不构成什么犯罪。但是这次走的是置换,客户方,也就是我,就是不承认让他去找对缝,而承印商也不承认有我参与,结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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