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9-04 16:42:57
我从手术室里面出来,满头大汗,浑身虚脱。今天的手术对象是个律师,这小子37岁,年轻多金。但我敢保证不义之财比较多。律师这个行业也黑暗,吃了原告吃被告。但也活得辛苦,在公检法面前也像条狗一样低声下气。
原因是那帮鸟人现在越来越贪得无厌,阿雷有个朋友就是律师,他说现在的法官已经恬不知耻到了一定的境界,电话打过去就出来吃喝玩乐,不管熟悉与否。矜持对他们来讲,还不如尿憋得紧。
所以动手术的律师在前一天发挥他公关的特长,要送个大红包给我。我一向有个原则,红包我从来不收,原因是拿人的手短,红包就是定时丨炸丨弹,万一出了事情,就照死的整你。
更何况是这些翻脸不认人的律师,搞不好收了他的钱,还被他告了。
我只是微笑和蔼地拒绝了,并义正言辞地告诉他:我们是职业操守的!
其实,老子有另外的收入,今天换了一个相当贵的进口人造股骨头给了他,光这项回扣就比他的红包要大的多。
反正他有钱,不在乎贵与贱,所以我照死地用最好的器材,那样双方受益,对他而言,疗效更好,更安心,对我而言,收入大增,而且还没有隐患,红包这玩意儿算个毛啊。
我换了件内衣,准备回家,正好李慕儿发了条短信给了我,她问我:今天晚上有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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