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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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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10-14 10:51:40

当时刘瑾考虑了一会儿,非常认真的说他想吃自己的肉,那个刽子手也真不是一般人,听闻此言,二话不说,当着刘瑾的面支起锅灶,把从刘瑾腿上割下来的肉扔进了锅里,混合着小米熬了一锅“人肉小米粥”。粥熬好后,刽子手亲自用小勺一口一口的喂刘瑾喝了下去。喝完了粥,刽子手问刘瑾味道怎么样,刘瑾苦笑着说没想到我这个贪官的肉这么难吃啊。刽子手又问刘瑾有什么遗言没有,刘瑾说:早知道下场这么惨,当初在天涯看帖我就不潜水了。

后来,刘瑾在极度痛苦中支撑了三天,才终于死去。刘瑾的故事说完了,除了最后一句是戏言,其余都是引自正史,没有半点虚构。我想,刘瑾的结局,应该也是古往今来所有贪官共同的下场,不信的话,咱们拭目以待。

到了清朝,凌迟之刑的刀数、残忍程度已大不如前,这也算是时代在进步了。《大清律》规定,刽子手须在72刀之内结束犯人的性命。对于下刀的顺序也有规定,首先是剜去双眼,然后是割掉舌头、耳朵和鼻子,再然后是手指、脚趾、四肢,最后一刀是心脏。总之,比起刘瑾、魏忠贤等明朝的贪官,刘康无疑算是幸运儿了,至少他可以在半个小时内死去。贪生怕死,是人之天性,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能够死的快点,又是很奢侈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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