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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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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1-07 01:39:04

正文:

约瑟夫生有两女一子,儿子名叫吉诺思.斯宾塞.摩根(Junius Spencer Morgan),生于1813年7月,当时还在农村,4岁那年进城。约瑟夫仅有一子,将来要继承家业,故而要好好培养。

吉诺思13岁进入私立军校学习。每逢暑假,回农村老家务农锻炼。吉诺思16岁那年,约瑟夫觉得儿子文化够用,没有让其上大学。那时候人们的思想是,大学的理论知识对谋生没多大用处。要学习谋生技能,得跟师父学,从实践中学习真本事。

约瑟夫没有把儿子留在几千人的小城市哈特福德,而是安排到6万人的“大城市”波士顿,跟一个有名的商人做秘书,进入商行学习商业实务。

在波士顿,吉诺思常到公理会教堂做礼拜。有一天,一位中年牧师走过来,说:小伙子,我看你骨骼清奇,天赋异禀,日后必能成就一番事业。

吉诺思听了来了兴趣:哦,我那根骨头长得好呀?

中年牧师说:在下喜欢钻研骨相学,常给人看相。看了那么多人,小伙子你的骨相特别少见,贵不可言。

吉诺思:真的?

牧师:是的。你的骨架宽大挺拔,器宇不凡。特别是头上顶骨隆起,隐隐如山,这是才能的象征,表明你才能非凡,能干大事业。

有人这么夸自己,真是会聊天。吉诺思和牧师攀谈起来,越谈越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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