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纯技术的东西会多一点、新一点,略略涉密的那些就只有黄花菜,偏偏陆臻是那种把看文献当晚安KISS的人,吃不饱就放大网,与无线电子相关的最前沿都搜回来瞄几眼,PDF一开十几页,黑杆笔拿在手上圈圈点点,分门别类地保存。夏明朗偶尔遇上有兴趣的会陪着看两眼,大部分时间都在休息,不是睡觉也没有思考,却是最放松的感觉,很奇怪。
夏明朗记得最初时他们都很焦虑,压抑不下的欲望,只要一有机会就想做 爱,可是现在不这样了,长久的拥抱,皮肤相贴,颈项交缠,却没有欲望的冲动。夏明朗抽完一根烟,低下头埋到陆臻的颈窝里,洗面乳清爽的气息混着些微汗味,陆臻的味道,很好闻。陆臻把本本丢开伸一个懒腰,愤愤然嘀咕了一声:垃圾!
这代表他今天没看到有用的东西。
夏明朗失笑,眼角生起一些笑纹,陆臻摸摸他的脸颊,忽然问:“眼睛没事吧?”
“没有!”夏明朗故意把眼睛瞪大一些。
“我就说嘛,我现在手多稳!”陆臻笑得很得意,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来夸我吧,快点来夸我!
据说高手,拈叶飞花都可伤人,那当然是夸张,但是钢笔绝对是日常兵器谱上排得上号的一种,最常规的杀伤方式为颈动脉穿刺与心脏部位穿刺,如果角度恰当利用耳部等头骨脆弱的地方穿刺也可以致死,说真的直接穿刺眼球倒不见得是个好办法,那么一下扎下去,当场死不了,垂死反击挣扎剧烈,有得你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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