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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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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位第二年,乔治四世极其成功地巡视了他的几个领地:苏格兰,爱尔兰,和汉诺威。在苏格兰,他在爱丁堡身穿斯图亚特花格呢衣服,在“王子大道”上漫步。而爱尔兰,是联合王国最不臣服的一部分,访问那里是一个非常大胆的步骤。一个爱尔兰老人声称:“1798 年我反叛过老国王乔治三世。但是,上帝在上,我愿为他的儿子死一千次。”乔治四世能获得如此成功,是因为他性格随和,能和平民百姓接近,而在正式社交场合,乔治四世举止端庄肃穆,自有王室之尊,因而至少暂时抹去了其他行动所造成的坏印象。此刻谁也不会去回忆他那疯疯癫癫的醉鬼形象。

乔治四世48 岁当上摄政王。他为庆祝新得到的权力而大讲排场。接着,庆祝盟军战胜拿破仑,王宫内外到处张灯结彩,大摆筵席款待来访的外国君主。在筹划诸如此类的事情时,他忘了自己的疾病,一反昔日的懒惰,事无巨细,一律亲自过问。而乔治四世的加冕仪式,可说是历代以来最盛大的一次,极尽了国王的盛荣。

卡罗琳死后,反对派为她举行了隆重的出殡游行。此后,英国人血液中的理性渐渐起了作用,这从两方面可以看出来,在反对派方面,他们狂热支持的目标突然消失,反对派们的热情也渐渐减退,他们开始平静地思考问题,发现,他们对乔治四世私生活的攻击,其实解不了问题,加之此时英国经济渐渐复苏,失业率下降,于是,社会又渐渐平静下来,英国人这时才开始享受胜利果实,享受工商业的繁荣;同时,再看政府方面,在激进派的冲击中挺过来的政府,这时也恢复了理性,也开始认真审视自己存在的问题,于是,政府自己开始了改革。英国人的民族特点之一就是有足够的理性,民主派和保守派,双方都是如此,这使得英国的民主运动不会出现法国那样的激烈冲突和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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