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我要拿回属于我和我母亲的东西,我母亲辛苦创下的公司,不能白便宜了他们!”说这话时,她眼神坚定,如同有两团小火炬在燃烧。
公司是她妈妈和孟立鸿一起白手起家创建的,母亲死后,她还太年幼,整个公司都落入了孟立鸿的全盘掌控之中。如果她离开孟家,离开整个S市的富商圈子,所有的东西就都全部便宜那些害死她母亲的人了!
她没有这么软弱。商业联姻也好,加入公司从中层做起也罢,即使在泥淖中打滚一辈子,她也要夺回属于妈妈和她的东西。
“有哪些东西是你想要夺回的?”灵宝问道。
“股份,公司的股份有一半都是属于我母亲的。本来我母亲生前早就立下过遗嘱,她死后,属于她的全部遗产都归我所有,但那时候我太小了,我父亲作为我的法定监护人和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有权力代替我暂管我的全部资产。这十年来,那些东西被他转移得几乎只剩下一个空壳子。”说着这些时,她眼里深埋的恨意隐隐上浮,却又很快压抑下去。
这些年,孟立鸿把原本的公司掏空,创建了一家新的公司。因此原本遗嘱上那个公司的股份,现在基本一文不值了。
“所以,名正言顺地要,是要不回来了。但我总归比他活得长,我是女人还能联姻,找到更强的商业伙伴做助力,夺回属于我的东西。”
了解了情况的灵宝,露出一个胸有成竹的笑容:“谁说名正言顺地要,一定不能要回来?这不是还没试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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