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了点头,应道:“噢,是吗。”也没在意陈欣言语间的闪烁。
陈欣接着道:“白水,要是同学聚会你去吗?”
我愣了一下,说道:“可能不去吧。”去干什么?三年的时间我基本和班里人没有什么交集,我想没有什么人会在意少我这一个“路人甲”。
“为什么!”陈欣似乎对我的回答很惊异。在听了我的理由后,她气恼地道:“谁说没人在意你去,我不就想让你去吗!”
我感激地对她笑道:“谢谢你了,陈欣。不过我和咱们班同学没有深交过,去了也找不到人说话,还是算了吧。”我说的可是实话,上学时我就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当时班里三五成群的小集体蔚然成风,可却和我绝缘。我想,如果不是名字比较好记,现在已经没有会记得我了吧——就算记得,可能也只是记得我的名字,我的长相什么的应该早忘光了。
见我不像是开玩笑,陈欣有点着急地使劲盯着我道:“你去吧,到时候你可以和我在一起!”这话说了好一会儿后,陈欣才猛醒般地收回目光,用低头吃东西来掩饰什么。
我没有想别的,知道像陈欣这样古道热肠的女孩子不愿意看到有人受到不公平待遇,不想让她的期望立马落空,便敷衍地应道:“好吧,我再考虑考虑。”心想,反正脚长在我身上,到时去不去再说。
做像我这样的初级工作最大好处就是,不论你隔了多长时间再来上班,永远对工作得心应手,不会像什么搞IT的人那样,一段时间不干,就跟不上潮流了。第二天,我像以前一样在新闻社宿舍睡到接近中午才起床,然后准备回家去吃兰兰姐做的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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