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贿赂官员主要责任不在企业家本身,而是因为现阶段中国经济体系中政府掌握了大量资源分配权;部分民营企业家为了更快获得资源和权利,有的时候可能不得不走灰色地带。事实上,外资企业一样在走灰色地带。例如,根据美国司法部披露的数据显示,德国西门子“行贿门”事件涉及3家在华子公司;2003年到2007年间,西门子医疗集团支付了约1440万美元的贿赂款向5家国内医院行贿,从而获得2.95亿美元的医疗设备订单。还有一个例子是,美国朗讯公司在华企业爆出贿赂丑闻,朗讯中国公司数位高管被美国公司总部解职,并受到美国司法部门的法律追究,朗讯公司也为此支付了250万美元的罚款。如果是一个公开透明、没有过多管制和准入审批的市场,同时对外资和民营经济开放,我相信民营经济一定做得比外资好。而且民营经济发展起来了,他不会在国家民族面临困难时弃我们而去,而外资终归是个过客,他永远在寻找下一个利润最大的地方,而中国不可能一直把这么多优惠给外资送下去。
至于造假卖假等问题,确实有民营经济问题,但是外资也不是什么圣人,他们也照样降低安全标准欺骗国内消费者。笔者个人认为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既涉及到企业家本身的伦理道德问题,更与法律法规监管有关系,也与经济发展的阶段有关。企业家都是自私的,或多或少都有期望少干多得的心态。但是如果我们的监管与法律能够到位,让敢于以身试法者付出一辈子的代价,那样应该可以大大减少这些问题。同样造假卖假也是个经济发展阶段的问题,造假卖假在美国经济发展初期也发生过,在日本经济起飞时期也出现过。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产品在美国也是假冒伪劣的代名词。随着法律的完善,监管的到位,这些问题是可以慢慢克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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