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夜晚,我几乎没有费很大力气把她亲了,因为我在她心里就是一个偶像。我善于言谈,善于谎话(传销里学习的),我还善于讨好她。另外一个原因是我在吹牛我是个大专生(实际上我是肄业),我在谈论着我的理想,我说我一定要办大事情,一定会混好的。她竟相信我会给她幸福,她以为她遇到了白马王子。
我说,我们一起奋斗吧,说的很斗志昂扬。
她的心被我俘虏了!
后续的一段日子我们的约会都发生在公司的食堂和球场角落或则宿舍的走道上。我们没有太多的时间接触。我也始终没有泛读她和她的身体!
知道我进入血汗工厂的2个月后,我的手因为包装前要擦拭线头的酒精接触过多而发炎了,直到现在我一看到酒精,就有莫名的恐慌。
日期:2009-11-26 16:05:39
(27)在苦痛中挣扎2个月后,我决定回广州了,带着我的战利品而去实现我很傻的“梦想”。我把她带入了传销之中。
这个工厂的工资是压到下下个月的10号,就是说你5月份的工资到7月份才可以拿到。当我拿到了5月份的工资550RMB以后,我选择了自离。因为我恨这个地方。
我选择了和夏姑娘一起出去,我向她撒谎,说广州的哥哥要我过去照看网吧生意。她对我没有任何怀疑,说,我到哪里她也去哪里。
我承认我这是对她最大的欺骗,从此也让我心没有安下来,直到现在还是觉得真的很对不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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