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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下着蒙蒙细雨,林雨峰独自一人久久地站在办公室窗口从9楼的高处向雾蒙蒙的天空凝望,他不是在看什么,而是在想什么。办公室里寂静无声,只有墙上的电子表发出的轻微响声,电子表的指针离开8点30分的位置,向8点35分靠近。
今天是法院指定本案诉讼双方交换证据的日期,法院在3天前就把通知下到了乐圣公司北京音响店,定于1998年7月13日上午8点30分在法院第四审判庭交换证据,赵青和蒋律师已于昨天晚上抵达北京。尽管林雨峰对诉讼有信心,但信心毕竟不是结果,他心里还是隐隐萌动着一种无以名状的不安。
格律诗公司没有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诉答辩状,放弃了一次答辩权利。自从叶晓明来深圳求和之后,叶晓明和冯世杰就再也没有在格律诗音响店出现过。这些说明什么呢?是对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打这场官司,还是格律诗公司内部出了问题?林雨峰在想:对方能拿出什么证据呢?如果像放弃答辩一样放弃举证,那就意味着乐圣公司不战而胜,但是,格律诗公司这种可能性有多大呢?
他从8点30分开始等赵青的电话,如果格律诗公司放弃举证,那就成了乐圣公司单方面举证,时间不会太长,赵青的电话可能很快就会打过来。如果赵青在半个小时之内没有电话打过来,这个时间可能说明格律诗公司参加了举证,证据交换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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