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律师提问道:“欧阳小姐,格律诗公司在你加入之前的酝酿阶段就已经确定了扶贫的性质,包括已经确定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用你的话来表达就是大哥操持这事。你作为格律诗公司51%股份的控股股东,一不懂技术,二不懂管理,三没有时间。我请问,你后来是通过什么方式履行董事长的职责?丁元英在会议上说,我向公司谈两个硬指标,这两个硬指标不存在争取、尽量这些弹性词,而是必须。他还说,农户这边有三个硬指标,农户必须如何如何。显然,丁元英不是在和谁协商,是在下达命令。我再请问,股东和农户有没有可能违抗丁元英的命令?公司和农户在丁元英的手里是不是一盘棋?”
第四部分(48)
欧阳雪答道:“第一个问题,公司有大事我会找大哥帮我拿个主意,就是丁元英。第二个问题,股东和农户不可能违抗命令,因为是他们请大哥帮忙的,是他们给了丁元英命令的权力,包括我。你请人家帮忙就要听人家的,不然就别请。我感觉,公司和农户在丁元英手里是一盘棋,他既得考虑农户的前途也得考虑公司的前途。农户如果只是打工的就没有长远前途,也就没有做一番事业靠市场生存的积极性。公司的产品如果完全被农户控制,公司就不安全,公司必须得保持一种靠市场也能订购配件的选择。所以,丁元英让农户和公司既从产权上独立又在市场上联系,不然只会越扶越贫,还得把公司搭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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