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的阳光从窗口照进来,温暖和谐,我赤着脚,坐在地上,靠着沙发,静静地听电话那头的歌声。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男生唱王菲的歌,别有一番韵味。他练过钢琴,节奏感很好,配合着独特的声线,轻轻地敲击着我的心扉。
唱到高丨潮丨的时候,他有点激动,稍微有点走调。我轻轻地和着他,直到结束。
“哲哲,答应我好吗?”他轻声问。
“好,不管未来怎样,我们都要在一起。”我泪流满面地说。
日期:2009-10-31 15:53:45
有人想看花絮,就先放段花絮上来吧,写这个没那么累。
(花絮四)
别看我把他写得细心体贴,实际上他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者,比如在做家务方面。
如果他哪天能做出一顿饭来,那太阳肯定从南边升起来了。在我住进他家之前,他家厨房是连一粒米的影子都找不到的。就连吃完饭后叫他洗个碗,也是要左催右请,威逼利诱才肯的。至于打扫卫生、洗衣服这些活,基本上就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了。用他的话来说,做次家务,比万里长跑加踢一场足球再加打一场网球还要辛苦。
平时他不干活也就算了,在我忙的时候,他还会跑过来搂搂抱抱,又要索吻,上下其手,反正就是严重影响我的工作效率。
有时,我会抱怨:“你口口声声说爱我,却把所有的家务都丢给我做,迟早有一天会把我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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