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7-15 01:28:47
法盲(包括法律专业的法盲)们的无知再一次发挥作用,行政命令再一次奏效了!人们把《通知》、《办法》等行政命令当成了法律,然后出现了所谓“大产权房”和“小产权房”的差异。人们买房的时候,开始讨论“产权”的问题,认为“大产权房”是合法的房子,而“小产权房”是违法的房子。 于是,人们宁愿花10000元/平米买“大产权房”,也不愿意花3000元/平米买附近不远的“小产权房”。 同时,花高价买“大产权房”的人还愤愤不平,要求zf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 因为他们知道,低价的“小产权房”的存在对他们的利益是个威胁。 如果包括利息,他们需要花150多万买一套房子居住的话;其他人买“小产权房”只需要50万,跟他们相比节约了10年的黄金时间。 那么,这些买“大产权房”的人必然不会甘心,因为“小产权房”的房主没有跟他们一道做“房奴”。另外,“大产权房”的房主面临70年之内的“使用权”持续缩水,而“小产权房”因为是集体所有权(不是“使用权”),所以可能根本没有期限,可以是长期拥有,而且拥有的是土地所有权(这个所有权隐含在集体所有制土地中,虽然仍然存在户口限制的问题,这个所有权并不稳定,但是潜在价值要高于只有土地“使用权”的“大产权房”)。 也就是说,“小产权房”价格低得多,同时可能拥有更多的权利,而这是“大产权房”的房主们没有仔细想过,或者想过之后很害怕的。因为,一旦“小产权房”合法这个真相被大多数人所知,并且“小产权房”的土地权益如果被认可之后,那么“大产权房”的价格,将不可避免地低于“小产权房”的价格。 而如果民众开始达成这样的认识,那么对于城市房地产产业链和“大产权房”房主都是灾难性的。 所以,城市房地产产业链在努力打压“小产权房”,购买“大产权房”的房主们呼吁停止“小产权房”。而希望通过卖地赚钱的Zf也再三强调,不能够继续建设小产权房,要“狠刹”这个“小产权房”建设“风潮”。 可以说,“小产权房”长期以来都在似乎面临“人人喊打”的受压局面。但是,弱小的“小产权房”坚持下来了,不论顺境和逆境,都在持续地进行建设。 为什么会这样? 仅仅只需要一个理由:“小产权房”是合法的。 不论舆论怎么叫嚣,不论行政命令怎么进行限制和打压,合法的“小产权房”都在扩大着自己的地盘。那么,城市房地产产业链怎么办? 毫无办法。 他们只能通过zf,以“乱占耕地”、“违反城市规划”等理由,拿个别的小产权房楼盘“开刀”,以“杀鸡儆猴”的方式吓唬购房者购买“大产权房”。 而无论zf如何进行“杀鸡儆猴”,99%以上的“小产权房”安然无恙,这不是“法不责众”的问题,而是因为法律在保护着“小产权房”。 而zf也只能打“擦边球”,三令五申不得开发“小产权房”,提出各种借口解决某个小产权房,但是zf不能(也不敢)大规模违法。 因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融入世界法律规则体系的过程。如果zf敢于大规模违法,那么可能将面临他们无法估量的后果。所以,合法的“小产权房”生存下来了。 “小产权房”的生存和发展反映出法律的意义,这就是法律的价值。 法律就像“利爪和尖牙”,很好地保护着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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