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能否“发扬民主作风”,取决于领导者。尊重不尊重,听取不听取,全取决于领导,他不尊重不听取谁也没办法。一个“让”字,就泄漏了天机。既然他有“让”的特权,那他要是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谁都管不了。“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让说就能说,不让说就不能说,天已经塌了啊!
民主权利不是被赐予的。将言论和公共事务参与权利的保障寄托于个人道德,仅仅指望当家人的“精神和风格”,具有明显的人治特色。家长制下的“民主作风”,断不会是“家长制作风”的对立面,它是家长制的必然产物。从一定意义上讲,正是由于缺少民主制度的制衡,才会产生“发扬民主作风”的要求。
民主理念谁也不敢公然否定,民主制度的正确性和感召力,逼迫它的敌人也自我标榜“真正民主”。大权独揽的“家长”,对民主的外衣是极为珍惜的,独断专行到极点,这件外衣也不会脱下片刻。实质不能讲,内容不能变,就特别强调以民主的外在形式出现。“家长”乐于作秀,属下可以在不伤“发扬权”、“集中权”的前提下,把“发扬民主作风”作为理论肯定下来,同时也把赞美“家长”的一个焦点确定下来。
“民主作风”是优良传统,但这个传统并非一贯地传而统之。比如在官方文本中就有这样的叙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内恢复了民主气氛”。也就是说,至少,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文丨革丨”期间,是被认定为“不正常”和没有“民主气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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