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来看,它同时还制造着问题的另一面:无制约的权力制造着更为贫苦的失地农民。客观上,土地被应用于现阶段价格水平下的城市房地产和被应用于农业,存在着巨大的价格剪刀差。而在征地过程中,权力介入使农民没有获得足够的补偿。存在着知识差异的失地农民无法融入城市生活,成为城市贫民中的又一部分。
其实房地产商在房价高涨过程中只是链条的一环,政府才是最大的地产商。无论是何种方式,地产商取得土地都要通过政府。而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上的分配不公,使地方政府有着极大的收益冲动,所以土地成了他们最好的收益工具。
在权力介入市场化而造成损害的各个方面中,尤数土地和房产领域的影响最大,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
既然国内政府权力介入市场化带来的都是负面效应,那为什么还在呼唤政府介入呢?
在市场化的国度里,政府的介入还是必须的。就以房地产而言,政府应该起到的是一个监管和保障的作用,监管开发商,防止他们制造信息不对称和克扣行为,同时保障这个市场部分的公共品特性。其实不止在房地产行业,从1998年开始,很多公共品,比如教育、医疗等带有公共品特征的领域市场化进程都存在着公共品供应不足的情况,变成了权力和资本在某种意义上的合谋。政府权力在这些领域的进入应该在一个好的制度下进行,比如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好的制度应该是物业税。没有制度的保障,权力之手就变成了掠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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