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房地产游戏中,最大的买单者实际上是中央政府。这可能也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提出潜在政绩要求所必然要付出的代价。与地方政府相比,中央政府的处境可谓相当尴尬。一方面它希望房地产能够发挥其拉动作用,维持一个政治上可以忍受的经济增长速度;这是中央政府唯一的收益,也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交集。而在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不仅要单独承受房地产所带来的明显的金融风险、国土资源浪费的成本,也要单独承受房地产所可能带来的诸如财富分配失衡等一系列隐性的政治信用成本。而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对此却可以不闻不问,高高挂起。这种利益分殊,决定了中央政府对房地产会有不同的利益权衡。利益决定态度,这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对房地产态度日渐分道扬镳的关键原因。
近来土地纠纷取代税费争议成为农民维护权利的焦点,一些地方开始出现土地纠纷暴力化苗头。而且暴露出地方政府执法黑恶化倾向,是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
致使土地纠纷升级为暴力冲突,关键在于少数地方政府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官商勾结,漠视群众利益,出现矛盾时不迅速纠正化解,而是冷漠处之或者以“维护大局”为名,强行推进,造成矛盾激化,引发暴力冲突。
农村土地征用关系到农民生存;但在出现大规模土地纠纷或者是对抗升级的地方,普遍存在征地过程不民主,群众参与度低、不知情的情况。一是在某些时候,决策不民主是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有意为之;在现有体制下,政府动用行政强制手段,以公共名义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再进入商业市场开发拍卖,低买高卖,获得巨大利益;为保证此利益链条,少数地方政府在征收土地过程中有意忽视农民利益,缺乏民主决策动力;二是在操作程序上,款项、管理、分配、协商的程序不透明,高度随意、高度个人主导,以权谋私,导致矛盾激化;三是补偿标准太低;四是官商勾结,在以前的运作体制中,丨党丨委政府没有任何私利在其中,而现在操作过程中程序不规范,开发商和政府部门中的一些人组成利益集团,使少数地方政权或明或暗地在征收土地纠纷中站在开发商一边,致使纠纷无法解决。甚至使用公共暴力出动丨警丨察或者武警,更有甚者,使用黑社会暴力。在官商组成利益集团的情况下,官员和开发商都是赢家,只有农民是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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