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跟着乐了.傻傻地看着我哥,我想,他真的想把自己当成一个生意人了.我哥利用各种手段来完成自己的原始积累,之后踏上一条他认为是正经人走的路,他开始做生意,看似目的是赚钱.可最终目的依旧是改变自己的生活品质,形而上一点地说,他为了自己的梦想.所谓殊途同归,不论走的是哪条路,到最后人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梦想.
他的梦想究竟是什么?不再是流氓?做个生意人?还是他辛苦打拼的所谓事业?还是那个在电话里被他拒绝的女人?
但最起码的,我哥一直都清楚地知道他自己在做什么..
可我什么都不知道.可能也是因为我并没有梦想.当时的我就跟站台上的旅人一样,即使不动,也会被汹涌的人潮推着往前走.
有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该去哪,会去哪.
我,我哥,老四,都坐在沙发上抽烟,各怀心事地闷了一会儿,我哥把烟按在烟灰缸里对我说:走,我给你买几件衣服去.
干啥啊?我不缺衣服.当时我穿着一条以为很牛逼的水洗布的牛仔裤,一件PUMA的T恤,白色的迪尔多纳运动鞋.这是我的典型装扮,我觉得这些更适合我的耳钉,我的发型,还有我挂在脖子上的粗粗的银链子.而且这身装扮在当时的年轻人中,那已经相当牛逼了!
我哥就攥着我的链子说:你看看你穿的这都叫啥玩意儿?地下摇滚青年啊?整这么粗个链子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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