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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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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3-10 11:28:49

南北朝风云之梁陈兴亡(第一卷)

1、梁武初年

乱久必治。

梁武帝萧衍建立南梁以后,南朝社会逐渐趋于安定,在较长时间内结束了南朝长期以来不断内讧的局面,经济也得到了发展。萧衍共在位48年,他是南北朝时期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也是中国历史上在位时间较长的一位。在统治前期,他励精图治,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国内矛盾,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梁书·武帝纪赞》中称:“治定功成 远安迩肃……三四十年,斯为盛矣,自魏晋以降,未或有焉。”

在梁武帝萧衍即位的最初两年里,他除了平定了陈伯之、刘季连的叛乱之外,还非常关心制订和修改过去不合时宜的法律。天监元年八月,他就下诏命令中书监王莹等八人负责制订法律。经过寻访,找到一位济阳人蔡法度,南齐时任郎官,家传律学,藏有齐武帝时删定郎王植之的《集注张杜旧律》,共计一千五百三十条,到第二年四月,新律终于制订完成,由尚书删定郎蔡法度上呈梁武帝御览,其中包括《梁律》二十卷、《令》三十卷、《科》四十卷。与此同时,梁武帝还非常重视法律的实施,天监二年正月初一,他就颁布诏书,称:“三讯五听,这一制度在古代经典著作中记载的非常明确,这都是为了防止出现冤案,要想治理好国家,这是基础。朕过去担任地方官的时候,就经常亲自审理案件,在审理中务必做到全面了解案情,挖掘出案件的真实情况。南齐末年,政治混乱,百姓之冤得不到伸张。朕顺天应人,君临天下,虽然也亲自处理案件,但是,国家之大,不可能做到每件案件都能经过我的审理。因此,我深恐天下会再度出现冤狱。命令:各地刺史必须每月要亲自审理一次案件,务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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