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灵帝召集群臣商议对策,北地太守皇甫嵩认为,朝廷应当解除党禁,拿出皇帝的私人存款、私人御马,赏赐给从军将士们。汉灵帝从光和元年(公元179年)开始下令在西园(御花园)设立西园官邸,明码标价,公开卖官鬻爵,规定:二千石二千万钱,四百石四百万钱;因名望或者资历轮到的,也要交纳官价的一半,或者三分之一;有人曾经亲自在皇宫外上书要求买某县的县令,汉灵帝根据每个县的贫富程度规定了不同的价钱;能够提前交钱的更好,不能提前交钱的,可以在上任以后双倍给付;汉灵帝还经常撺掇身边的亲信们购买公卿之类的高官,三公一级的定价一千万,卿定价五百万。当时,段颎、张温、樊陵等人虽然有能力,有资历,又有名望,但他们担任三公也都无一例外,要给灵帝送钱,冀州名士崔烈,曾担任九卿、郡守,通过灵帝的保姆程夫人送上了五百万钱买来司徒一职,等到拜官之日,灵帝又有点后悔了,对身边的亲信们说:“后悔当初没有稍稍吝惜一点了,要不能换来一千万。”程夫人在身边说:“崔烈是冀州名士,岂肯买官?还是不因为我从中说和,现在反而不知足了?”《后汉书·宦者列传》也称,曹操的生父曹嵩,桓帝时就担任司隶校尉(比二千石),灵帝即位后晋升其为大司农(国家财政部、粮食部部长,中二千石)、鸿胪卿(国家礼宾部长,中二千石),由于曹嵩的养父曹腾曾任大长秋(皇后后宫宦官首领、二千石)、特进(《后汉书·百官志》称,位次在车骑将军之下;胡广《汉制度》特意说明,位次在三公之下,不在车骑将军之下),在朝中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曹嵩通过贿赂宦官、交纳西园钱共计出了一亿万钱,买来了太尉一职。汉灵帝正是通过这种手段囤积了巨额的私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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