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很喜欢她,从电影院出来起就喜欢,可以说一见钟情。但是我本能的排斥这个词,在我脑袋里这个词很危险,西门大官人和金莲妹妹一见钟情吧?结果都让武松给剁了。海闍黎裴如海和潘巧云一见钟情吧?结果一个让石秀宰了,一个让杨雄剐了。所以说一见钟情不是好事,就是发生了也不能承认,死也不认。再者说,当时城里搞对象结婚讲究“四大件”,所谓“四大件”,乃是“三转一响”,就是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和收音机,后来又多出“一咔嚓”,亦即照相机。这是当时中国人心目中的豪富象征。我当时是什么身份?回城知青,工作没有,人嫌狗不爱,连身上穿的衣服都是支边的那件,脏的都看不出本色来。每天在城里晃荡,不是撬窨井盖子就是偷电线,要不就拾荒,捡破烂卖钱,别说“三转一响”了,我一转也没有,我自己还是靠两条腿在城里转呢。说白了我就是个有本市户口的盲流,我凭什么喜欢人家?
但是有句熟话说得好,不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不是好癞蛤蟆。况且我基本上算个流氓无产者,烂命一条,没啥大本事,就是有些泼皮的胆识。也许我不具备跟苗苗谈婚论嫁的条件,但是如果连喜欢都不敢,那还算爷们吗?
苗苗倒是从来没想过这些,每天下了班就跑出来跟我在城里乱转,我偷电线她帮我把风,窜过去一条狗她也乱叫,害我从电线杆子上摔下来,眼珠子差点摔出来。我撬窨井盖子她帮我扛,扛不动就骨碌,你想想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大街上骨碌窨井盖子,那得有多大动静,方圆几百米恨不得家家都亮灯了,这哪是做贼啊?做炮弹也没这么大动静啊。她帮倒忙帮的如此兴高采烈,我也不忍心批评他。这人觉得我干的这些事是那么的新鲜好玩,简直跟电影里一样刺激,我几次告诉她咱干的不是好事,是盗窃国家财产,跟林道静和江姐性质完全不一样,抓住要坐牢的。她说没事,抓起来正好体验一把重庆白公馆渣滓洞的感觉,最好能为了革命理想慷慨就义。偷东西还想慷慨就义,这不缺心眼吗?老实讲那段时间要不是她老跟着我添乱,我没准儿也能置上个一转两转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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