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10-21 3:53:35
我被丨警丨察带回了派出所,随后又被带到分局,在省城里很是辗转了一下子,这倒也不错,我还没在省城里转悠过呢,现如今坐着警车逛街开眼,感觉自己还挺风光的,在车上美滋滋的乐,整的押送的民警面面相觑,以为抓了个神经病。我之所以这么乐观,是觉得这件事没什么大不了的,打了个人嘛,属于社会治安问题,顶多拘留一阵子,我甚至准备回头打个电话请我师傅向厂里请个假,准备放出去以后在省城里再玩两天。由此可见我当时不但是个文盲,还是个法盲。最关键的是,我根本就低估了马肥婆的活动能量。由此可见,我根本不是个聪明人,只是个耍着小聪明的蠢材,这种自不量力的愚蠢几乎让我生不如死。
后来提审我的丨警丨察告诉我,徐教授躺了仨月就出院了,跟我预计的半年有些差距,也不知道是我打得轻了还是这厮当右派的时候挨打挨惯了。马肥婆在医院躺着死活不出来,说我把她踢成脑膜炎了,真他妈的,没听说过脑膜炎是踢出来的。还说我把她弟弟脑袋踢坏了,现在她弟弟有点傻了。这也纯属诬陷,照我看她弟弟本来就有点傻,否则为什么我把他踢到墙根上,他又骨碌过来抱我的腿,来回好几次,不是傻子哪能干出这种事?总之马肥婆是讹上我了,通过她爸爸马书记给学校施压,说光天化日之下,有个歹徒在堂堂社会主义校园里行凶,目无法纪,是何等的猖狂,又给学校造成了何等的恶劣影响。这样严重的刑事案件不严办的话,国法不容,天理不容。学校又找公丨安丨机关交涉,要求严肃处理歹徒,打击刑事犯罪,净化办学环境等等。我这边根本没什么人说的上话,就算我家里知道这事,也没这个能力去走后门帮忙,何况我家里目前还不知道这事,更何况马书记不但施加了压力,还各处送了礼使了钱,要求务必致我于死地。又正赶上当时社会上在严打,当地的大案又不是太多,分局领导们正在头疼,赶巧我送上门来,焉能轻易放过?于是当即把我的案子当作典型案例来处理。种种因素加在一起,不判我个十年八年,恐怕连我自己都觉得过意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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