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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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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又一个十年过去了,转眼间我来美国已经十年了。一个风和日丽的假日下午,我陪同学李广云吃过午饭,看天色还早,不到打道回府的时候,决定一个人到纽约中央公园闲逛一圈。中央公园附近是世界级富人扎堆的地方,最引起我兴趣的是在那里可以轻松捕捉到各类人士洋洋自得的神态。刚走到公园门口,一群街头肖像画家围了上来,大部分是中国人,冲在前面的是一位拉客的小姐,十块钱一头,便宜点八块也行。这意外涌入眼眶的镜头突然钩出一位为我做过画的少女,我真的好想她。

那是在一九七八年,我刚刚考上安徽大学不久,一个周末下午,我正在年级办公室里复习功课,楼道里传出法语班肖小红的妹妹愿意给同学作画,我像纽约那位拉客小姐一样,冲在最前面。不一会儿,她来了,一瘸一拐地来了,带着画板和全套油彩。

是第一次有人为我作画,而且还是作油画,我特意换上了军衣。她好像没太注意我的举动,而是在仔仔细细地观察我,为艺术在观察,眼睛一会大,一会小,看得出是在打比例。我长这么大,还没有正眼看过女人,完全源于那个时代,这次是个天然的好机会。

她美极了,一种用不着任何怜悯的美,她直直地坐着,让我仿佛感觉出她高之一分则嫌高,矮之一分则矮。她似乎要比我明白很多,也知道我要问什么。可能她看见我穿着军衣,说起父亲是南下老干部,她生在上海,两岁多的时候两条腿还是好好的,不久一条腿的肌肉开始萎缩,后来个子长到一米六七,为了不拄拐杖,把一条好腿锯短了三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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