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借尸还魂
内森在商会会长的帮助下,找了一家商业实力非常强的贸易公司,把自己的公司挂靠在贸易公司的旗下,以每年上缴80万元给贸易公司,自己出资、出人、独立核算、自负赢亏的条件达成协议。
于是他的代理公司就成了挂靠在贸易公司旗下的贸易公司的分公司,内森本人也成了这家分公司的最高决策者。
他早就想过了,要在短期内拥有一大笔的资金,并利用此资金去赚取更大的利润,这是一个非常冒险的行为。不过他想到自己本就是空手而来,就算自己这把玩输了,也可以重新开始。更为关键的是,他要快速地赚到一大笔钱,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实力。如果找家里拿,那不是自己的本事;如果去银行贷款,那凭他是罗斯柴尔德家的儿子,也可以贷出一笔钱;甚至在商会里,他只要表明自己的身份,他也能够得到一大批人的大量资金援助,但是他不会去那么干,他要利用自己的头脑,玩一把资本运作,靠自己的能力打造自己的精彩。
他估算过,要是按照他的计划走,下一步需要一千万的资金,他肯牺牲这么大,挂在别人的贸易公司下,每年给人家80万元钱,就是因为看中了贸易公司的强大实力和它在业界的影响。他脑子里的这个计划,是受了《孙子兵法》的启发想出来的,他不知道他的这一招正是《三十六计》里面的“借尸还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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