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仁只得采纳了大臣的意见,将这些“天书”送到长春殿,在梓宫向陵区启运前,这些“天书”就先送走了。后来因为陵墓被盗,这些书全部失落了。是毁坏了,还是被盗出了,民间还有留存吗?这些问题都成了谜。
● 设置专业“淘沙官”挖坟掘墓
刘豫在“儿皇帝”的任上,敛财有道,除了上税,盗墓也是他主要的生财手段。
发冢“淘沙”一小儿——伪齐皇帝刘豫(4)
刘豫可能很知晓古代盗墓史,学起了三国时的盗墓狂人曹操,设置了专门的盗墓机构和官职——“淘沙官”,这也是中国盗墓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明确文字记载的“官方盗墓机构”。曹操的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算是中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军方盗墓机构”。
“淘沙官”与曹操所置的“摸金校尉”,是一个意思。金在自然界中是以游离态存在的单质金,一般混杂在沙粒中。只要将其从沙子中分离出来即可。古人常采用“沉淀法”进行生产,最常见的是将金沙放在专用筛子里过滤出金粒,即所谓“淘金”,或“淘沙”。专门从事金子生产的人,便叫“淘金者”,或“淘沙者”。
可见,刘豫将自己负责盗墓的官员命名为“淘沙官”,是相当形象和准确的。
《宋史·刘豫传》(卷四百七十五)记载,绍兴二年(1132年)四月,河、淮、陕西、山东都驻满了北方的军队,刘豫的儿子刘麟征召登记乡兵十多万,组成“皇子府十三军”。在军队,他分别设置河南淘沙官、汴京淘沙官,将开封、洛阳这些当年北宋东西两京的荒坟古冢,盗掘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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