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跟他解释的过程也很复杂,但是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最终还是给我开了假证明——一份我曾经接受过潘潮资助的假证明。
七月三号,我再一次来到市法院,他们总算相信了我收养小勇的动机足够善意,但是依然质疑我的收养能力。我向他们保证,我一定能够抚养小勇长大。
七月四号,法院派人上门调查,并最后征求当事人——小勇的意见。这是我最担心的一幕,因为以小勇对我的厌恶和仇恨,我怕他拒绝。如果那样的话,我所作的一切努力都付之东流。
但是当时我很坚定的想:“即便没有法律上的认同,我也会照顾他。”我甚至很幼稚的想:“反正我有潘潮家的钥匙,我可以随时去他们家照顾小勇。”
李科长他们不厌其烦的跟小勇讲了一大堆,也不考虑小勇是否能够听懂,而自始至终,小勇都没有说任何话,他既没有看我,也没有看淼淼。最后,李科长问他:“你是不是愿意让张遥成为你的监护人,负责你的生活直到你十八岁?”
我很紧张。我回头看淼淼,她也很紧张。
“可以。”小勇开口了。
一瞬间,我甚至怀疑我的耳朵是不是出错了。但是接下来李科长的话让我肯定了我刚才所听到的话:“那就好了,希望你们以后能够好好相处。张遥叔叔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小勇面无表情的接着说了一句:“他活该!他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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