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朋友已经通过影视作品,对罗马军团有了深刻的印象。总的来说,罗马军团的很多特点也和当年雅典式的重步兵军团有诸多类似之处。一方面他们的军队来源,都是有财产的公民,能够服役军队是既是一种荣誉,也与自己能够享有的政治权力挂钩。这样体制最大的好处在于,能够调动主观能动性,保证军队的精锐度;另一方面,罗马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农业国家,在吸收希腊地区公民军队特点的同时,又具有农业文明的“兵农合一“的特点。这一特点使得罗马军团的组织性,要更强于希腊军队。
罗马在技术上,也针对军制做了很多改进,比如罗马共和国在公元前396年就开始为士兵发放军响。这种做法不仅极大的减轻了士兵的负担,也增加了参军队的积极性。不过最为重要的,还是罗马人对于公民权的开放态度,使得他们的战争动员潜力,远高于那些已经严重依赖雇佣军的海洋国家,这一点在后来与迦太基人的战争中,就充分体现出来了。
在格斗场上,最终的胜利往往并不取决于你能够的拳头有多硬,而在于你的抗击打能力。从这一点来说,身为土著,动员能力又更强的罗马人,补血能力显然要比身为客军的伊庇鲁斯军团更强。虽然包括伊庇鲁斯在内的希腊人,现在已经很习惯于把军队做为可供交易的商品,要是有足够的经济支撑,皮洛士能够快速补充损失的。问题以伊庇鲁斯的地缘潜力,并没有这个实力。实际上,当年的亚历山大也没有这个经济实力,他所做的就是用自己那支精心训练的军团,去赌一场。幸运的是,他碰到一个正处在衰弱期,内部分崩离析的帝国赌赢了。而倒霉的皮洛士,碰到的是一个正处在上升期,并且军事特点相近的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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